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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2014年3月28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) 任命: 姜辛辛为嘉鱼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; 杜翠蓉为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; 汤林汉为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,免去其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; 高幼萍为县人民法院鱼岳法庭庭长,免去其高铁法庭庭长职务; 刘荣华为县人民法院高铁法庭庭长; 周绪春为县人民法院官桥法庭庭长,免去其裁决庭庭长职务; 张文革为县人民法院裁决庭庭长,免去其执行庭庭长职务; 张朝辉为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,免去其执行庭副庭长职务; 徐宏彪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,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; 汪平红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,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; 陈文胜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,免去其潘湾法庭副庭长职务; 杨绪文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,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。 免去: 叶汉萍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; 叶锦新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; 唐争鸣的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; 赵守国的县人民法院鱼岳法庭庭长职务; 郑绪峰的县人民法院官桥法庭庭长职务。  | 
				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