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坚持分级负责、归口办理、依法办事的原则接待选民,对选民来信来访做好解释、登记、处理、答复工作。 2、接待选民反映问题的范围:一是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,对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批评和意见;二是对国家机关和政府公职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检举揭发和控告;三是对司法机关所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;四是由上级机关批转的信访件;五是其它突出困难和问题。 3、要重视对选民反映问题的分类分析,找出一定时期群众关注的热点、焦点、难点问题加强监督;对一些带有倾向和普遍性的问题,要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,并协助办理。 4、严格保护选民的民主权利,防范打击报复行为。 |